為構建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常態化監管體系,省市場監管局、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公安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成都海關、四川省稅務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省藥監局等14部門聯合印發了《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推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川市監發〔2022〕6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一、起草背景
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穩住經濟大盤、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以及增加就業人數,都有著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業態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完成專項整改,實施常態化監管。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也專門強調,要建設網絡強省、數字四川。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加強和改進新業態領域管理服務,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監管環境,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形成了《指導意見》。
二、起草過程
省市場監管局立足全省實際,突出管用、實用、可操作,在全面總結近年來網絡交易監管工作的基礎上,系統梳理省網絡市場監管廳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依職能提供的監管措施,啟動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兩次征求各成員單位和內部相關處(室、局)的意見,并報請市場監管總局網監司指導。期間,對各方反饋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反復斟酌,充分吸收,經過多次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指導意見》。
三、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共6個部分、20項內容。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以監管促發展,構建常態化監管體系”的指導思想和“堅持系統思維、堅持創新引領、堅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第二部分“強化系統保障,夯實新業態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基礎”,提出了健全法規體系、完善制度規范、強化標準供給等3項具體舉措,持續優化發展環境。第三部分“突出事前防范,構建預防為主的源頭治理機制”,細化了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加強風險預警、探索監管發展有機融合等3方面內容,護航平臺經濟、共享經濟行穩致遠。第四部分“突出事中監管,構建規范發展的靶向治理機制”,從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探索數據和算法安全監管、加強禁限售商品、跨境電商、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監管、深化支付和稅收治理、加大網絡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6個方面創新監管方式,著力化解新業態發展中出現的問題。第五部分“突出事后懲戒,構建精準懲治的閉環治理機制”,聚焦深化執法辦案、實施聯合懲戒、強化公正監管等3大板塊,全面提升監管透明度,推動新業態經營者自覺自律,規范經營。第六部分“保障措施”,立足加強黨建引領、深化“互聯網+監管”、健全協同機制等3個方面,力推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四、特色亮點
《指導意見》主要有三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突出全鏈條監管。圍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將監管鏈條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穩步提高新業態監管效能。
二是突出全領域監管。融合14部門新業態監管職能,有效發揮各級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用,構建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的監管制度體系。
三是突出全方位保障。充分運用監管資源,統籌法律、黨建、技術、標準、信用、行政等多種手段,推動新業態監管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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