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經營者、集貿市場主辦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管理要求,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屬于國家強制管理計量器具,依法實行強制檢定。為了加強長沙市民生計量的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準確可靠,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現將規范全市修理、銷售和使用電子秤的各類經營者和集貿市場主辦者的計量行為通知如下:
全市各有關經營者、集貿市場主辦者要認真對照上述通知要求,全面規范計量行為。同時,請認真自查所銷售、使用的計量器具外觀是否合格。
長沙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本通知提醒告誡仍不整改規范的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等予以從重處罰,并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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