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動態汽車衡)檢定的技術要求 (2005-11-22)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
瀏覽:1853
一、設備條件
1、根據現行檢定規程《JJG907-2003動態汽車衡(車輛總重計量)》的規定,結合即將修定頒布的新規程《JJG907-2005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動態汽車衡)》(征求意見稿)的要求,檢定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必須具備下列設備條件:
a、對靜態稱量特性的檢定,要滿足JJG555-1996《非自動秤通用檢定規程》的相關要求。
(1)用于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靜態稱量試驗的標準砝碼,其誤差應不大于規定的相應載荷首次檢定最大允許誤差的1/3,要求準確度等級為M1級或M11級的標準砝碼;
(2)由于我省目前高速公路安裝的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最大秤量均為30t,因此應配備M11級的標準砝碼共30t。考慮到公路計重收費系統臺面尺寸和形狀,配置的M11級的標準砝碼每個質量應為1t,形狀應為長方體且易疊放。此外,還需配備檢定最小秤量10e的20kg M1級標準砝碼10個,1kg M1級標準砝碼30個和2kg的M1級標準砝碼15個,以及秒表、萬用表等。
b、對動態稱重特性的檢定,必須具備:
載荷總重量≥30t的檢衡車,檢衡車的軸數應在4個以上。
二、人員條件:必須有掌握JJG907-2003檢定規程內容,并經考核合格的2名以上檢定人員。
三、資質要求:應按照JJF1033要求由省局統一組織標準考核合格。
二OO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