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檢測機構數次自擺烏龍后,衛生部開始著手清理全國6300家大小檢驗機構。今日(17日),衛生部公布《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食品檢驗工作規范》。這兩項于4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或將讓6300家大小檢測機構重新洗牌。
2010年伊始的農夫山泉與統一飲品“砷超標”事件,以檢測方海南出入境檢測檢疫局承認設備老化、檢驗結果有誤并道歉落幕。2月三聚氰胺奶粉外流事件中,陜西渭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被爆為問題奶粉出具“委托檢驗”合格報告。4月兩項新規定實施后,這種情況或許將得到改善。
新規范規定,食品檢驗機構的設施應當滿足檢驗方法、儀器設備正常運轉、技術檔案貯存等要求;機構及檢驗人應當恪守職業道德,保證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準確,不得出具虛假或者不實數據和結果的檢驗報告;食品檢驗機構應當公布檢驗的收費標準、工作流程和期限、異議處理和投訴程序。
供職于某知名國際食品企業的技術法規負責人對網易財經表示,“此前食品安全法里對于檢測程序與機構有部分規定,工商總局、衛生部也有一些檢測規定。但針對分屬不同系統的數千家檢測機構做出統一規范,還是首次。”在新規范制定之處,該負責人曾作為企業代表參與決策。他認為,規定中關于過企業復檢、投訴權利的內容是進步之一。“砷超標”案件中,農夫山泉、統一兩企業就是在未復檢、投訴的情況下,被貿然公布不合格結果。
目前,國內現有食品檢驗機構近6300家,近9成分布于衛生、質檢、農業系統,此外在糧食、商務、食品藥品、高校等系統及社會商業實驗室也涉及食品安全檢驗。衛生部認為,這些機構普遍存在一些問題,如檢驗技術覆蓋面不足,硬件條件、人員素質和檢驗能力水平參差不齊,不能滿足食品安全檢驗與監管的需要,迫切需要進一步規范。
檢測機構資質條件清晰后,下一步監管部門預計將以此為依據重整、清理機構。 以上技術法規負責人表示,“現在對檢測機構提出了技術性的要求,未來可能會從行政管理角度來執行。是不是會進行資質認證,確認哪些實驗室是符合條件可以承辦食品檢測,是下一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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