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液化氣充裝定“量”(2004-11-15)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邊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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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用液化石油氣價格不斷上漲,消費者反映液化氣充裝計量問題也越來越多。為此,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于近日組織召開了全縣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負責人會議,進一步加強對液化石油氣充裝量的
計量監督管理,規范全縣液化氣充裝行為,懲治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和《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有關要求,液化氣鋼瓶充裝量必須符合GB17267?1998國家強制性標準第9章的規定,如普通使用YSP?15鋼瓶,凈含量重量充裝允許偏差14.5±0.5kg;鋼瓶充裝平均偏差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第六條。質量技術監督局將組織執法力量加緊加嚴對充裝單位、經營門點進行監督檢查,發現
計量平均偏差超過規定的,質監部門將依法予以嚴肅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