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行政處罰公示公告,公開披露了“深圳市瑞馨醫療連鎖有限公司佳馨婦科門診部涉嫌使用未經檢定的計量器具案”,該公司因計量違法行為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寶安局罰款1000元。
該處罰依據為深圳經濟特區計量條例第九章罰則第四十條,凡屬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使用者未按照規定申請周期檢定或者超過檢定周期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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